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将拟议的加密货币豁免条款定位为吸引发行人和投资回归美国的途径。委员赫斯特·皮尔斯和马克·宇田强调了制定可行的规则、征求公众意见,以及摆脱以执法为主导的监管模式。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力推加密货币豁免政策,以吸引发行人重返美国

要点:
- 阿特金斯表示,量身定制的规则有望将加密货币发行方重新吸引回美国。
- 皮尔斯认为,公众意见的征集有助于构建切实可行的监管框架。
- 上田表示,制定规则可以取代以执法为导向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阿特金斯将豁免条款定位为本土化战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于8月18日公布了《加密资产条例》,将其定位为一项旨在扭转SEC此前对加密资本形成所持抵制态度的资本形成政策。该提案涵盖发行途径、信息披露义务及安全港条件。
阿特金斯认为,SEC早期的做法迫使通过投资合同发行非证券类加密资产的发行人,适用为不同市场制定的证券规则,由此产生的复杂性促使相关活动向海外转移。他在官方声明中表示,量身定制的豁免条款既能吸引企业家回归,又能维护核心投资者保护措施,并确保美国市场在金融创新中保持核心地位。
尽管阿特金斯支持利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现有权限,但他认为国会立法比行政行动更能为加密货币市场结构提供持久的基础。他对《CLARITY法案》的支持反映了他对未来监管机构可能推翻委员会现有工作的担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表示:
“SEC一直并将继续支持国会,推动《CLARITY法案》提交至特朗普总统的办公桌。”
阿特金斯还赞扬了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称她在多年倡导网络发展明确路径后,为“安全港”条款奠定了理论基础。 他将该提案描述为对其最初构想的实现,而他更广泛的监管议程则将加密货币监管的明确性与融资、代币化证券以及美国市场现代化等更广泛的努力联系在一起。
皮尔斯肯定公众意见与工作人员的贡献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皮尔斯着重阐述了该提案的制定过程,称这项规则制定是广泛公众参与和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成果。在8月18日的声明中,皮尔斯表示,在加密货币特别工作组征求行业意见后,来自加密货币支持者和批评者的反馈都帮助塑造了这一框架。
皮尔斯认为,明确的规则对于致力于开发合法产品的人士至关重要,同时也能使监管机构能够执行一致的标准。她还承认,豁免条款和安全港条款并不适用于所有商业模式。 这位委员表示:
“该提案是通往建立清晰、合理且可执行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这一漫长征程中迈出的一步。”
上田:规则制定可取代猜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委员Uyeda强调了可预测性,他认为,固定的门槛和信息披露义务将使发行人在进行发行前能够评估合规性。他在关于《加密资产条例》的声明中,将这一模式与以往的执法案例进行了对比——在那些案例中,市场参与者只能推测个别执法案例中的事实如何适用于自身的运营。
Uyeda表示,委员会此前采取的做法剥夺了企业家通过加密货币募资的现实注册途径,有时甚至会因善意合作而面临传票或诉讼,而非获得明确答复。这一批评与该机构在Atkins领导下推动正式加密货币规则制定的更广泛举措相呼应,尽管《加密资产条例》目前仍仅是一项提案,而非已生效的豁免条款。
随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审议减轻注册义务是否会在一级和二级市场产生新风险,投资者保护问题仍是政策辩论的焦点。此前国会对SEC类似豁免条款的批评曾质疑该机构的政策方向,而阿特金斯和上田则将更清晰的规则与更强的国内投资者保护联系起来,皮尔斯则强调了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的重要性。
本文由人工智能从英文翻译而来。英文原版为权威来源;自动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尤其是在法律和监管术语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