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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全面加密货币法规,违规者最高可判7年监禁

台湾通过了《虚拟资产服务法》,制定了首部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唯一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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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全面加密货币法规,违规者最高可判7年监禁

要点:

  • 台湾于6月30日通过了《虚拟资产服务法》,指定金管会为唯一的加密货币监管机构。
  • 根据该法,未经信任的稳定币发行方或未获许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将面临最高7年监禁及310万美元罚款。
  • 金管会必须起草约9项配套法规,以确保相关规则能在2027年初全面实施。

严格的许可与运营要求

台湾立法院于6月30日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法》,确立了该地区首部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并指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为唯一监管机构。 据报道,这部共56条的法规将原有的反洗钱登记制度替换为针对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强制许可制度。

根据该制度,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运营商必须获得金管会批准,并满足内部控制、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方面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必须在七大类别(交易所、交易平台、转账、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中分别取得许可证,从而终结了此前通过单一注册提供多项服务的做法。 该法规预计将于2027年初生效。 此前已完成反洗钱(AML)登记的八家现有机构,在法律生效后将有12个月时间申请牌照,并有21个月时间取得认证,该期限可延长三个月。

该法案还建立了台湾首个稳定币监管框架。国内发行仅限于银行,且代币必须仅与法定货币挂钩。此外,发行方必须维持完全的一比一储备金,该储备金须与公司资金分离,并委托国内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USDT和USDC等境外发行的稳定币将被视为受监管商品,若要在持牌交易所上市,须经金管会批准。 未经授权经营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10万美元(1亿新台币)以下罚金。

金管会须在2027年初前草拟约九项配套法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协会表示,将通过制定涵盖设立、人员管理、内部控制、异常交易监控、外包及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协助相关企业。该协会还将设立上市审查、纪律处分及防欺诈合规等委员会。

立法委员还通过了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要求金管会于一年内提交相关计划,允许持牌机构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

本文由人工智能从英文翻译而来。英文原版为权威来源;自动翻译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尤其是在法律和监管术语方面。